一、项目名称:渭南市中心医院共享充电宝柜机投放服务
二、项目概况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仓位数 |
投放地点 |
1 |
共享充电宝柜机 |
8台 |
单台落地柜机仓位数量不得低于16个 |
门诊一、二楼区域 |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2.采购需求:渭南市中心医院共享充电宝柜机投放服务,在指定区域设置8台共享充电宝柜机,以满足患者所需。
注:以上未尽事宜详见采购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供应商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具有电子设备或充电设备租赁的企业;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企业近三年内无违法查询结果,查询结果以“信用中国”平台信息为准;
5.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6.充电宝代理授权相关资料。(若提供产品为供应商本身所有则无需提供)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
1、招标公告在渭南市中心医院官网发布。
2、公告期限、报名地点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2024年9月18日—2024年9月24日(共5个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现场报名:渭南市中心医院总务科(健康管理中心7楼720室)
联系人:樊工,联系电话:0913-2168107
报名资质文件(复印件盖红章),经资质审查合格方可领取采购文件。
五、项目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渭南市中心医院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