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医院研究决定,救护车采购项目报名延期至2018年9月25日,继续接受合格供应商报名。
1、经登记注册的合法救护车生产、销售企业,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合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代理商还须提供生产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四、报名时携带以上要求的资质文件(复印件盖红章)备查,报名截止日期后不再接收任何报名资料,经资质审查合格方可领取采购文件。
六、本项目只接受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直接授权的经销商报名,不接受同一生产厂家授权两家或两家以上代理商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