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登记注册的合法中央空调设备维修保养企业,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合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代理商还须提供生产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具备A类《中国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能力等级证书(制冷空调)》或建筑行业机电安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
4、提供服务于本项目不少于3人的社保证明,并提供制冷工证和电工证。
5、具备陕西省卫计委核发的“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服务机构技术能力考核评价书”。
四、报名时携带以上要求的资质文件(复印件盖红章)备查,经资质审查合格的方可领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