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陕西省卫生健康委2021年度卫生健康科研项目的通知
为全面提升卫生健康科技创新能力,推进健康陕西建设,按照陕西省卫生健康委有关工作要求,2021年度省卫生健康科研项目征集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1年度省卫生健康科研项目分为A、B、C、D、E五类。
l.主要针对我省常见病、多发病开展临床应用研究或应用性基础研究,能够解决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共性和关键问题。特别是重点围绕新冠病毒感染的临床诊疗、中西医结合防治、病毒检测及致病机理等方面的研究。
2.申报项目须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基础,突出原始创新性,有进一步研究的价值和良好的应用前景,承担单位具有较好的科研基础条件平台,研究成果能代表我省的医疗卫生科技水平。申报时须附项目查新报告。
1.需多家医疗卫生机构联合攻关,尤其是大型医疗科研机构与市县级医疗机构、预防保健机构之间开展多学科、多中心的科学研究,带动我省医疗卫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整体提高,促进预防、治疗、保健、康复等医疗卫生事业的全面发展。特别是针对地方多发病的病因研究及防治研究。
2.要求每个单位课题组成员人数至少占总人数的1/4。
1.重点支持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引进、开展先进的医疗卫生技术和业务,引进项目应为居国内领先水平或自研的成熟技术,应用后能填补本地空白,居省内先进水平。
1.以应用研究为主,兼顾基础研究。重点开展对危害我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多发病、常见病及地方病的防控与诊疗的临床技术研究。优先支持妇产科学、儿科学、传染病学、精神科学、麻醉科学等研究方向。要求立题新颖、目标明确、设计合理、方法先进,具有良好的研究及应用前景,增强我省医疗卫生科技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1.支持青年医疗卫生人才开展科研工作,第一申请人年龄需在35岁以下。
2.申报项目针对临床常见难题,以应用研究为主。要求立题新颖、目标明确、设计合理、技术路线可行,并具备进一步深入研究的条件。
(一)多个单位组成申报团队联合申报的,应事先签订合作协议,明确项目牵头单位和各自任务分工、知识产权归属等,明确协议有效期限。严禁违规将科研任务转包、分包他人。
(二)申报项目应明确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科研信用记录良好,有关条件符合具体类别要求。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
2.项目负责人保证项目执行期内在职,须保证有足够的时间用于项目研究工作,一般年龄不超过55周岁。一般应为本院在岗在编人员。
1.项目负责人在本年度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中只能申报1项,不得多项申报。
2.在研(凡未完成验收的)省卫生科研基金项目、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重复申报。
3.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禁止同一项目同时申报不同类别;禁止同一个项目通过多个推荐单位申报;对已获政府其它渠道立项资助课题,不得以雷同内容再次申报。一经查实将取消所有项目的评审立项资格,并纳入科研诚信黑名单进行处分。
(五)诚信要求。项目负责人在申报时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4),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作出信用承诺。如发现信息不实,将取消项目申报资格并纳入科研诚信黑名单。
项目的申报,应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超过时限规定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1.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本通知的申报要求,选择适当的项目类别,填写“陕西省卫生健康科研项目申请书”(附件3)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后续将以申报书作为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签订合同的依据。
2.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20年10月10日前,将项目申请书(附件3,A4纸双面打印装订,不另加封面,一式二份)及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4,一式两份)一并报科研教学科,申请书电子版请请发送邮箱:wnkejiaoke@163.com。
1.中医药类研究项目将另行组织,不在此次申报范围内。
2.项目申报时只需填写经费总预算和申请政府资助金额(其差额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无需填写详细的经费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