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诉(温馨提示)张贴于各临床科室护理园地的右下角。内容有投诉电话、投诉地点、电话接待时间及上级主管部门电话。
2、首诉负责制内容:投诉人向有关部门、科室投诉,被投诉部门、科室工作人员应当予以热情接待,对于能够当场协调处理的,应当尽量当场协调解决;对于无法当场协调处理的,接待的部门或科室应当主动引导投诉人到医院监察科(行政楼315办公室)投诉。
3、投诉管理为三甲复审48项核心条款之一,望各科室负责人将此内容传达给每位工作人员(转发至科室内部微信群,),要求大家认真学习,知晓率达到100%,确保将投诉管理制度落到实处。